【公益风采】蒙阴李尊鑫:电梯不再“咯吱”响了
发布时间:2022-06-07 18:16:0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4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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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检察官,俺们小区的电梯终于不再咯咯吱吱响了,家里老人上下楼可算不用提心吊胆了!”近日,家住蒙阴县某小区的张女士看到检察官李尊鑫正在对电梯安全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查看,主动迎了出来,表达谢意。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迅速普及,电梯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但是,电梯“坠落”“失灵”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成为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工作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蒙阴县检察院于2021年3月开展了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李尊鑫和同事深入县城住宅小区、超市、医院等设有运行电梯的场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住宅小区电梯存在未按照规定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和未按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蒙阴县检察院依法向特种设备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使用中的电梯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对违法问题进行整改,切实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电梯使用安全意识。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共检查小区22个,电梯268部,下达监察指令书5份,并统一印制张贴电梯使用标识、电梯维护保养标识、重要安全注意事项和电梯检验标志;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对发现的2家电梯维保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形成执法合力。

同时,组织全县35家物业服务企业和4家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对电梯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去年8月,李尊鑫办理的这起督促整治电梯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坐在办公室里等不来案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比其他检察业务工作,更需要能动检察理念的指引,只有主动出击,走出去,才能发现案件线索,才能更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官李尊鑫在谈到办理该案体会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