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湿地公约》 共护湿地生态
发布时间:2022-11-22 13:59:30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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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湿地公约》理念,11月19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林业局在武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双月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法治宣传活动。罗庄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黄山镇人民政府、武河湿地管委会等单位共同参加。 

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就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湿地保护领域相关法律问题提供现场咨询,科普湿地保护知识,同时鼓励群众发现损害湿地环境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呼吁群众提高湿地环境保护意识,聚集全社会关爱自然、守护公益的力量。
宣传活动结束后,参加宣传的单位以“环境公益诉讼与湿地保护”为主题进行联席座谈,就湿地保护的现状、近年来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湿地保护工作重点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在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衔接协作、共同推进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达成共识。
下一步,临沂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在湿地保护领域的工作交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凝聚起各职能部门力量,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教育,书写合力守护大美临沂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