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复核工作。经单位自查、电话抽查、现场核查、报省级主管单位审核、报团中央备案等程序,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莒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通过复核,继续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命名。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采取一体履职、全面保护、 统分有序的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模式办理涉未案件,强化法律教育宣传,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力打造“沂蒙未检”工作品牌,助力完善临沂特色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全市未检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落实“勤早快好、严实新高”八字要求,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