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未检品牌展播丨沂水“青葵·未检”:我们追光,也努力成为光
发布时间:2023-11-07 11:35:29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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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青葵·未检”:我们追光,也努力成为光
沂水未检

品牌名称:“青葵•未检”

品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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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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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内涵概述:“青葵”二字取自汉乐府诗:“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葵花有趋光向阳性,与青少年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相契合,以“青葵”为名,表达了对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的美好期许。

品牌创建工作经验:
沂水县检察院“青葵•未检”团队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牢记初心使命,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在实践中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优化创新。先后荣获“山东省青年文明号”“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临沂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临沂市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升教育挽救效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严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在办案中坚持系统审查、发散式、串并式审查,从刑事案件中发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线索,挖掘案件背后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2021年以来,制发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0份,支持民事起诉3件。

二、聚焦多元联动,全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协作合力
贯彻执行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运用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式给予更多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多元救助。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关注,发放救助金20.5万元。女干警自发成立“青葵关爱成长志愿者团队”,十年来持续帮扶21名案件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帮助解决入学、生活等难题。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联合县教体局、县妇联、县关工委会签文件,对因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综合运用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引导监护人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打造保护少年儿童的“家庭堡垒”。

三、聚焦能动司法,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抓手,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定期通报、联合检查等多项机制。联合其他监管单位开展“守护校园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建立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联合县监委、教体局等九部门会签强制报告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具体措施,收到报告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线索14条,有4件已刑事立案处理。积极推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落实,联合教育、公安部门对全县12000余名教职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丰富开展涉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精心编撰《给男孩的悄悄话》《给女孩的悄悄话》等法治宣传系列丛书,成立青葵法治宣讲团,并由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聚焦弱势群体及校园个性需求,围绕民法典、“两法”、预防校园欺凌等多个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活动。2021年以来,到各中小学及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场次,覆盖师生达3万余人,发放青少年犯罪预防宣传手册3000余份。

来源:沂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