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枫”景检察情丨费县:践行“枫桥经验”,运用标准化方式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3-11-10 11:48:55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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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一镇之计”上升到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国之策”,“枫桥经验”跨越一个甲子,历久弥新,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靓丽名片。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临沂检察的具体实践。即日起,我们将开设“沂蒙‘枫’景检察情”专栏,陆续刊发全市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推广、运用、实践“枫桥经验”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敬请关注。

近年来,费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思路,以实施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为契机,将标准化理念和方式融入检察服务各环节,探索以检察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信访矛盾化解的新方法,构建起检察机关诉源治理新格局。

标准化“一站式”受理
按照检察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有效整合案件受理管理、控告申诉举报接待、案件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等资源,集中打造“一站式”12309标准化检察服务大厅,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五大群众诉求受理渠道。

运用标准化方法编制《群众诉求服务规范总则》《群众诉求业务受理指南》等检察服务标准,不断完善提升群众诉求标准化体系。坚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相结合,推行群众诉求直通快办,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群众“带着问题来、收获满意走”。

标准化案件办理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布服务事项标准清单和具体流程,制度上墙公开,印制宣传册、明白纸,使群众知晓检察机关受理事项、办理过程、办理期限,减少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虑和矛盾。
强化群众诉求流程再造,通过搭建标准化体系,明确办案部门岗位职责,优化规范案件受理、办理、信息公开、诉求分流、释法说理、答复回访等工作流程,形成规范办案、标准司法的良好态势,控告申诉案件平均办理期限缩短10天,办结率提高15%。

标准化检察听证
设立标准化听证室,严格按程序召开听证会。从听证员选聘、听证会召开、听证员评议到听证意见采纳,进行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坚持因案施策,选择不同听证员参与听证,运用群众语言、鲜活案例等,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针对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等特殊群体或因婚姻家庭、亲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标准化开展上门听证,就地开展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该院办理的赵某某国家赔偿简易公开听证案入选“最高检简易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标准化司法救助
坚持人民至上,以“应救尽救”为原则,运用标准化理念,编制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对象、内容、救助方式、程序进一步规范。联合县民政局等6个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化多元救助体系,传递检察温度,促进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22年达到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