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临沂市2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上榜,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正青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杨正青,临沂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28年来,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刻苦钻研业务,忠诚履职尽责,在平凡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先后荣获“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中共临沂市委“优秀共产党员”、临沂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所在部门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临沂市“三八红旗集体”、临沂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临沂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作为临沂未检团队的带头人,她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倾情打造“沂蒙未检”品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妇联等部门推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工作。积极推动建立与妇联组织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逐步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她始终坚持“挽救一个孩子,拯救一个家庭”的理念,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帮助挽救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用热心、耐心和爱心打造“有温度的未检工作”。她持续深化“沂蒙未检+法治进校园”工作,带领全市未检团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500余次,发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资料7000余份,“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强化品牌引领,倡树“精益求精、优中树优”理念,全市11件案例和法治课程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精品课程,9个未检部门获评全国、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未检团队中1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表现突出个人;6人在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中获标兵、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