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2日在临沂市第二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宪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认真落实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有6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24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34篇经验信息被最高检转发,20次在省级以上会议作交流发言,《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61次报道我市检察工作。
一、坚持护稳定、防风险,更加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努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该严则严,有力震慑犯罪。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58人、起诉13208人,同比分别上升7.4%、13.5%。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决惩处挑战法律底线、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会同市公安局制定《命案办理证据指引》,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436件,从严从快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779人,起诉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336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件112人,追诉6人。在办理一起强迫交易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恶犯罪重大嫌疑,及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实时跟踪办理,最终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让包某等5人犯罪团伙得到应有的惩罚。
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稳定”,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每案必评估。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6轮,扎实开展“践行党群同心、深化矛盾风险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攻坚,做好重点事矛盾化解、重点人帮扶救助,确保化解在早、处置在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33人。针对无资质单位、人员开展特种作业引发安全事故问题,督促完善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守住安全底线。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332人、起诉447人,同比分别上升144%、61.4%。下大力气追赃挽损,开展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试点,挽回损失8900余万元。与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人社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清理“空壳公司”811家。督促职能部门提升智能监测能力、规范金融产品市场准入、加强信贷监管,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就金融风险防控监管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建议。
综合施策,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2741人、不起诉4253人,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对125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11008人,判决采纳率99.4%,一审服判率97.2%。针对轻罪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司法现状,协同各方探索“一站式”轻罪办理新模式,43.1%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提高办案效率,更快定分止争。坚持“以听证促和解”“以公开促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村居代表等参加检察听证612场次,面对面讲透法理事理情理,力促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二、坚持重保护、优服务,精准发力护航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审视和谋划,以法治之力稳预期、提信心,努力推动新时代沂蒙老区发展得越来越好。
精准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围绕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和全市重点任务,与市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服务有机贯通、协同发力。聚焦大抓工业,落实“一切工作到企业”要求,组织开展“亲清护航进百企”活动,对接重大项目、重点企业241个,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聚焦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联合市场监管局设立75个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基本实现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助力跑好新赛道。扎实开展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专项监督,紧盯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兰陵大蒜”“临沭柳编”“平邑金银花”等地理标志保护,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49件。聚焦“四个商城”建设,指导辖区检察院制定、落实“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现代物流城建设12条措施”,为临沂商城“货通天下”提供高效便捷检察服务。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28条服务举措,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与工商联会签“检会联动”工作意见,分行业聘请74名工商界人士担任“护企观察员”,开通“企程e站”网络服务平台、“检润·企航”护企小程序,多渠道了解企业诉求。健全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精准落实涉企司法政策,清理涉企“挂案”18件,实现“动态清零”;依法监督纠正涉企违法“查扣冻”等不当强制措施,及时为41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羁押措施、简化外出经营审批手续。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建立检察护企服务站41个,组建“检察官顾问团”,制发《致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等系列“服务包”。紧盯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治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专项监督,积极参与国企、金融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199件245人,办理商业贿赂、串通投标、损害商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案件1674件3084人。董某、孙某等6人以曝光负面信息相要挟,一年多时间内敲诈勒索24家企业70多万元,检察机关受理审查后,准确定性为涉恶案件,并提出从重量刑建议,两主犯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政务环境。深化监检协同,完善职务犯罪提前介入、同步审查、问题共治等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29件138人,起诉103件119人。依法审查起诉了省检察院交办的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某受贿案,日照市原一级巡视员刘某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信息库,及时筛查推送相关案件线索145条,深化落实行贿人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力度。会同监委组织国企人员、机关干部旁听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14次,强化以案明纪、以案促廉。
三、坚持办实事、解民忧,用心用力保障高品质生活。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聚力打造“沂心为民”检察品牌,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4起案件获评全省“检护民生”优秀案例,数量全省最多。
全力纾解群众法治诉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有解思维、优解思维做好检察信访工作。全市涉检信访同比下降22.7%,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同比下降29.1%。探索“12345+12309”融合履职新路径,组织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进首发、用首发”,升级打造24小时全天候“临检连心热线”,高效办理首发工单148件,处理热线诉求2万余件;深度挖掘“沂蒙同心云”大数据资源,从中筛查案件线索,办理预付卡管理、外卖食品安全等方面公益诉讼案件23件。拓展民生诉求反映新渠道,在人大代表工作室、临沂小商品城等地设立“检护民生联系点”、“民生检察驿站”19个,累计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次。构建“领导动手、广泛参与”信访工作新格局,自去年7月以来,在市检察院专门开设“专家接访”窗口,常态化组织两级院班子成员、业务专家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一起轮流接访1163件,年度内化解率提高到98.7%。蒙阴县检察院创新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守护崮乡好“枫”景的做法,入选人民网“2024乡村振兴创新案例库”。
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障。与市总工会、民政局、人社局等九部门,会签《关于共同加强民生保障工作的意见》,合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守护“劳有所得”,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支持298名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159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580余万元。某企业改制过程中将部分职工违规“除名”,罗庄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为他们找回“消失的工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0余元。落实“弱有所扶”,办理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298件782人,支持被家暴妇女起诉24件,办理平等就业、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等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13件。对790名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560余万元。助力“幼有所护”,对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起诉604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宽缓不起诉288人,其中,有9人经帮教后考入大学;坚持“惩治也是挽救”,对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坚决依法起诉。封存犯罪记录373人,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助推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法治教育进职校“扶摇”行动;针对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网约房、电竞酒店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共护国之未来。
强化重点领域司法保护。加强食药安全检察工作,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58件173人,依法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5300余万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机作业安全等方面案件143件;办理土地非诉执行案件173件,共同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加强生态检察工作,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8人,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5件,追索损害赔偿金1200余万元,督促及时清理垃圾固废、补植复绿,协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网络检察工作,起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2877人,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2件。针对网络博主“直播带假”“假探店真广告”等新业态营销问题,办理相关案件19件,督促排查整治经营主体150余家、博主达人1400余人,用法治力量维护网络清朗。
四、坚持抓办案、强监督,凝心聚力维护高质效公平正义。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严格依法高质效办案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深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12件、撤案448件,提出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意见2085件,追捕96人、追诉466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5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803件;对“减假暂”提请、决定或裁定不当的,提出纠正意见194件;巡回检察监管场所11个,试点巡回检察社区矫正机构5个,督促整改问题227个。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依法立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人。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审结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9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3件,均获法院裁判支持。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息诉295件,维护正确裁判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强化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紧盯违规延长执行期限、不当终结本次执行等违法情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1件,监督纠正违法情形131个。针对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假官司”问题,创新探索“穿透式”监督模式,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60件,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深化改革一线探访”专栏专题采访报道。
有力推进行政诉讼监督。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攻坚行动”,发挥市县院一体化办案优势,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2件,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3件。努力打造行刑反向衔接临沂品牌,严把“可处罚性”原则,对决定不起诉但有行政处罚必要的,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罚意见837件,并跟踪落实,防止“一放了之”,确保“罚当其错”。最高检反向衔接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紧盯公益保护重点难点,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8件,发出检察建议376件,提起公益诉讼47件。部署开展“弘扬沂蒙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20余处。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办理军事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市检察院带头办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示范意义的案件7件,其中,督促整治非法取水、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等4起案件,在最高检“百案点评会”上被认定为有引领价值的高质效案件。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支持省消协诉贺某某等12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省检察院与省消协会签协作意见,入选省委网信办个人信息保护优秀典型案例。
五、坚持提素能、强作风,持续努力打造高素质队伍。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105件次。坚持党建溯源,集中排查工作问题29个,制定整改措施75条,部署开展“十项提升行动”,大力倡树“精细精致精益精彩”工作标准,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一体发力。树牢“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导向,制定“党建聚能·精彩临检”激励办法,建立干部表现定期收集和纪实评价机制,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对照“专业、精深、时尚”要求,组织开展“寻标对标、争创一流”和“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市检察院“传承沂蒙精神 追寻检察印记”教学点,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特色现场教学点第一名。强化专业训练,举办小班次、精准化、短平快检察实务培训14期,组织两级院干警到高校研修136人次,邀请25名专家学者走进“检察大讲堂”,讲政策、传经验、教方法。实施人才培养“3126计划”,深入推进“青蓝工程”,组建临检“青锋”、公诉精英等12个专业团队,组织开展业务专家“双联双评”、“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等活动,强化实战实训和岗位练兵,推动人才向标兵看齐、标兵向专家转变。27篇研究成果在法学类知名期刊发表,22人入选全国全省人才库,12人获评省级标兵或能手,总量跃居全省前列。
着力强化数字赋能。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办案经验数字化、监督方式智能化,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数字意识、数字思维和数字能力。共搭建法律监督数字模型331个,数据导入量、模型构建数、线索成案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全省第一。4个模型被最高检冠名推广、14个模型被省检察院冠名推广,2个案例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案例”。河东区检察院创建“购买事故车辆骗取保险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型,监督纠正保险欺诈案件17件,挽回经济损失255万余元,该模型获评全省法律监督模型竞赛第一名。
着力严抓纪律作风。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全覆盖进行“一封感谢信、一份提示函、一次话家常”廉政家访,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对中层以上干部逐一进行实质性监督谈话,重点抓好违规经商办企业、特定亲属违规从业、“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三个方面专项整治。紧盯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执法督察等84次,评查案件2129件,发现问题立纠立改。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调整优化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取消2024年度对下业务评价。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政法等机关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政治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精准,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等方面仍有不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仍需强化,办案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作风本领还有短板,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仍有薄弱环节,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紧紧围绕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持续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下功夫。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制度机制,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坚持党建聚能,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二)持续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下功夫。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积极做好矛盾风险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法治临沂建设。“一年一重点”深化做实府检联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检察护企”工作,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党群同心”新实践,做深做实检察为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完善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加强环境资源检察、涉农检察等工作,更优更实保护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四)持续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功夫。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重质效、稳规模、强监督、促公正”工作导向,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体加强“三个管理”,促进司法办案程序更加规范、效率更加及时、结果更加精准、效果更加优良。
(五)持续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化人才强检,着力培养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坚决扛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探索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切实强化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时光总是向前,正义永不停歇。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坚持干字当头、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切实以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作为,奋力谱写临沂检察新篇章,努力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