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24日)
发布时间:2017-02-24 16:48:54作者:浏览次数:2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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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4在临沂市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蒋万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全市检察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围绕市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大美新”临沂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跳出检察站位全局、贴近中心服务发展,忠实履职,积极作为,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研究制定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措施441条,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依法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督促履行监管职责99次,监督移交刑事案件27件,批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08人、起诉635人。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组织438名检察官定点联系236个大项目,与市直9部门联合会签工作意见,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万余次,建议取消准入资格56件次。部署开展“百名检察官联系扶贫项目专题预防活动”,对218个扶贫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88人,涉案金额7600余万元,确保了国家扶贫开发政策精准实施。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商贸物流发达、非公企业众多的实际,采取设立驻非公企业检察联络室、检察官帮包联系企业、实地座谈调研等方式,畅通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更加关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法帮助解决劳资纠纷、产权矛盾、企业融资等涉法涉诉问题,促进了平等保护。积极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和证券期货领域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批捕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2141人、起诉3506人,立查商业贿赂犯罪255人,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围绕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8人、起诉376人,办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996人,助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更加主动回应民生关切。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依法批捕非法经营疫苗、制售非碘盐、注水肉等犯罪262人、起诉733人。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怠于履职等问题51个,立查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20人。严肃查办发放养老保险金玩忽职守案件,督促清退错保对象1.3万余人,追回被滥发养老保险金94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结亲连心”、“五进两服务”大走访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工作,共走访联系群众3.2万余人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700余个,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二、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积极投入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

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严打暴恐、反邪教、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市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6914人,起诉49895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4707人、起诉6974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445人、起诉10240人。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提前介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周长胜等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平邑12•25石膏矿坍塌事故、徐玉玉被电信诈骗等案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管控风险、引导办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731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促成刑事和解3381人,检察宣告632件,促进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健全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201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022668人,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71766人,开展社会调查859次、亲情会见524次,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004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共建成各类观护帮教基地和法治教育宣传点50处,开展法治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受教育30余万人次。市检察院开通“沂蒙未检”微信公众平台,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建关爱留守儿童的春蕾志愿者团队,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推行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选聘192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每周定期到检察机关参与接访,化解矛盾纠纷284件。坚持依法化解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研发推行网上国家司法救助平台,共向730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53万元。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司法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341件。积极参与重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雪亮工程”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了社会隐患。

三、坚持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履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74146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其中,贪污贿赂案9601066人,渎职侵权案314403人;大案要案1184件,占92.9%,涉案的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24人。查办的淄博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修德受贿案,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原主任朱孔泉受贿贪污案,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原总经理诸葛允坤受贿贪污案等案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高度重视“小官贪腐”案件查办工作,研究确定扶贫开发、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八个方面的查办重点,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560590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抓获或劝返23名潜逃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潜逃17年的2人,严密了惩腐缉逃的法网。

严格规范自身办案行为。认真落实纪法衔接的规定,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八个公开”,实施严格的立案审核把关和案件质量监督机制,严肃办案纪律,严守法律底线,确保职务犯罪侦查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建成涵盖全市两级检察院所有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专用讯问室的同录中心,对全部职务犯罪侦查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4.2万余小时,实现了动态监督和全程管控。以信息科技为引领,建成全市统一的侦查信息查询系统和技术分析辅助系统,查询信息4000余条,提出技术鉴定分析报告1万余份,侦查智能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1364人,法院已作出判决1114人,有罪判决率100%,实刑判决率53.6%,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73人。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受贿460余万元,并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每年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报送党委、人大和有关部门,积极为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强化专业化预防,全市共建立38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组建13个警示教育宣讲团,开展全覆盖、无缝隙警示教育2800余场次,受教育30余万人次。扎实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聘请预防志愿者362名,制作廉政广告、短片、微电影21部,在公众场所播放廉政公益宣传片,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更加自觉地融入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认真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人权保障、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830人;监督立案463件、撤案410件,追捕追诉3084人;提出刑事抗诉237件,法院采纳意见188件。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其执业权利,两级院全部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专门律师阅卷室,部署应用律师网上预约系统,实现了律师执业网上随时约、卷宗刻盘走的方便快捷,受到广泛好评。

切实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已有和新增职能,组建刑事执行检察局,后被全省全国推广。全市共发现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等各类违法情形1101件,建议对捕后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971件,采纳率99.2%。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等专项监督活动12个,依法建议并监督收监职务犯罪罪犯6名,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135人,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先进集体。

切实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28件,法院改变原结果359件;办理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54件,采纳736件;支持农民工等权益受损的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诉讼191件,采纳175件。组织开展虚假诉讼、道路交通安全、国土保护、基层法庭民事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案件540件,办结或收到回复479件。2013年以来,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56件,占已办结案件总数的79%,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既判力。

五、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以改革创新为引领,持续深化三项建设和司法改革,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进一步筑牢。

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各项部署,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按时完成1083名检察官和司法警察的职务套改工作。严格资格审查,组织全市849名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参加员额制改革,经过全省统一的考试考核、人选推荐、组织考察和上级审查把关,首批464名员额制检察官建议人选,已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定并公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市县两级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初步审核完成。

认真落实检察改革任务。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自20157月被授权以来,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市检察院提起了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兰山区龙王河污染公益诉讼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外部选任人民监督员90名,选聘63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共监督案件18件。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健全案件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和检察开放日等长效机制,依托互联网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各类案件信息3.6万余条、法律文书6200余份。全市检察机关全部建成“两微一端”的新媒体矩阵,发布信息2.4万余条,实现了与新闻媒体的“全天候”互动。

深化升级三项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查摆纠正不规范问题412个,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范110项,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办案8万余件,实现了办案业务工作网上管控。检察信息化建设坚持建用并举、重在应用,以大数据、云计算理念助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探索研发律师电子阅卷和网上预约系统、全程同录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管理系统等一批具有临沂检察特色的实用性软件,实现了全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全检化,费县检察院获评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构建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保障下倾的基层基础建设格局,72个派驻检察室扎根沂蒙大地,聚焦农村两委换届、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和社区矫正监督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查处和预防基层违法犯罪问题,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527件、诉讼监督案件277件,54个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检察室,打通了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至大至要的突出位置,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切实强化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扎实开展专项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自觉的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开展系列多彩党建活动,成立市委党校检察院分校,打造特色党性教育基地,将每月26日确定为“党建活动日”,推行佩戴党徽制度,定期对基层检察院和机关部门开展专项巡察,严肃核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1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队伍精神面貌有了新改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健全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出台加强市县两级院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选任配备,认真履行协管职责,配合地方党委选拔和调整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161人次,严格执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考核评价、问责问效、职业回避等制度,不断严密内外部监督体系,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持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落实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健全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竞赛、案例实训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共组织举办各类培训140余期,参训1.7万余人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选调招录大学生、研究生205名,全市本科以上人员比例达90.7%。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分条线建立专业人才库,实行重点培养、分类管理,引领和带动优秀人才不断涌现,先后有9人进入全国全省业务竞赛前十名,38人入选全国全省业务人才库。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基地获批筹建,2个实战练兵课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警务专业技能教学示范课目”。

五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深入落实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自身工作,促进了检察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完善联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研究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印《人大代表联络专刊》,采取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庭审观摩、建立“365社会监督圈”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先进议案建议办理单位”。

回顾过去,我们走过的路很不平凡;展望未来,我们重任在肩,脚步更加坚定。五年来,历届市检察院党组团结带领全市检察人员,主动融入“大美新”临沂建设热潮,与全市跨越发展、发力赶超同频共振,拼搏实干、担当作为,励精图治、奋勇争先,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院”兰山区检察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树德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有264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关心、爱护、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质效有待增强;检察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的能力和效果有待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力度有待加大,工作发展不平衡,缺乏亮点品牌;队伍整体素能还不高,创新能力不足,领军式的业务专家不多;信息化深度应用不够,司法不规范的顽症还未根除,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强化。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务实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新,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导,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业,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主责,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针对性,努力把我市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二是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加用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重视防范风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着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三是坚定不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继续按照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本色。四是坚定不移强化检察监督。牢牢把握宪法定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更新监督理念,拓宽监督思路,改进监督方式,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体系,下大气力做好检察监督这篇大文章。五是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公益诉讼试点等改革措施,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以改革创新激发新活力。六是坚定不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加快建设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管理、检务保障建设,为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更大作用。七是坚定不移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牢记打铁先需自身硬,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持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大美新临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