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检察机关 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26 17:34:2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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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

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1227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乐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张振忠检察长委托,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13个罪名。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反贪污贿赂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44374人,其中,贪污案4454人、贿赂案286295人、挪用公款案131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5亿元。

一、突出办案重点,始终保持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和声势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临沂实际,突出查办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稳定、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以此带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339件,占立案总数的98.5%,其中,涉案数额在10-50万元的168,50-100万元的23,100-500万元的21件,500万元以上的8立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1人,占立案人数的59.1%立查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18人,科级干部98一批职务高、影响坏、犯罪数额大的腐败分子先后被依法查处。市渔业局原副局长王伟庆,贪污17万元、受贿132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市环卫处原处长林军,受贿5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6个月临沭县人大原副主任张庆祥,贪污24万余元、受贿94万余元、挪用公款109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沂水县原副县长张传才贪污42万余元、受贿210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损失244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以及蒙阴县原副县长李培信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平邑县人大原副主任高彦坤涉嫌受贿案,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曹光巍涉嫌贪污、受贿案,省院交办的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涉嫌受贿案等,都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震慑了违法犯罪,教育了党员干部,昭示了党委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二)突出查办影响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资金审核、土地征用、招商引资等环节的犯罪案件131件。围绕新农村建设,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旧村改造等环节入手,不断深化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立查此类案件101件,为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00余万元。围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企业索贿受贿的犯罪案件43件,查办国企人员在改制、经营中的收受贿赂、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27件。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是建国以来国家在沂蒙老区投资最大的工程,但以原总经理史佩珍为首的一批腐败分子大搞权钱交易,致使企业管理混乱,连年亏损。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费县、河东、兰山等县区检察院一举查办了史佩珍夫妇以及原总经理助理惠义占10人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资产窝案,有效促进了企业整顿和管理,投产后首次实现盈利,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三)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犯罪案件。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件民生大事二十件民生实事,优先办理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食品安全领域,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先后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犯罪案件28件。在医疗卫生领域,依法查办了包括平邑县卫生局原局长蒋华民、河东区卫生局原局长付怀良等在内的19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社会保障领域,严肃查办养老、低保、评残等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16。在惠农资金管理领域,集中在畜牧、农机、新农合等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5件,追回惠农资金309万元。在执法司法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办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76人。同时,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入手,深挖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沂南县界湖街道北村社区村情复杂、矛盾尖锐,部分群众多次越级上访。检察机关集中力量迅速查明实情,对涉嫌犯罪的4名现任和原任村干部依法查处,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上访,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质量作为反贪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去年以来立查的案件,已侦查终结367人,提起公诉327人,案件侦结率、起诉率分别达到98.1%87.4%法院已审结306人,其中判处实体刑229人,10年以上刑罚113人,有罪判决、实刑判决和重刑判决分别占到了立案总数的81.8%61.2%30.2%,均居全省前列。去年,省院专门在临沂召开现场会,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了我们提高办案质量的经验做法。

(一)加强流程管理。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从初查、立案、审讯取证、侦查终结到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并全部纳入网上办案系统,由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同步监控、动态管理、实时预警,确保严格依法办理。进一步明确流程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初查审批、立案汇报、结案请示等制度,全面推行侦监、公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层层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结案关。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全程负责制,规定案件主办人为第一责任人,从初查到判决、执行负责到底,全程跟踪案件诉讼进程,随时掌握和应对事实证据变化,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

(二)规范办案行为。积极完善和落实传唤、拘传不超过12小时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杜绝了超期办案、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机制,规范程序,明晰标准,定期检查,确保了涉案款物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办案安全责任制,逐案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层层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避免了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律师会见、权利告知等规定,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大检查,对所办案件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改,有效防止了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自身监督。坚决贯彻执行要案党内请示、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报请许可等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自觉将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之下。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先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回访、质量评查、听庭评议、涉案款物检查等活动75次。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市检察院先后审查决定逮捕县区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281人,提请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10人;制定《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管中心等内设机构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职责、程序和内容,全程跟踪监督检查,促进了办案人员自觉严格依法办案。

三、改进执法方式,努力追求最佳办案效果

全市检察机关科学把握反贪工作规律和特点,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办案举措,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完善上下一体办案模式。重点围绕查办窝案、串案、系列案和阻力大、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进一步整合案件线索、办案力量、侦查装备等各项资源,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的整体办案效能。市院带头办案,去年以来,共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11件,同时,充分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先后领办、交办、提办、督办各类案件115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33.4%;组织县区检察院抓系统、系统抓,先后查办窝案、串案13个,涉案人员75人。在畜牧兽医系统,相继查办了包括郯城县畜牧局原局长卜苏淮,沂南县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徐中专,苍山县畜牧局原局长苗云敬等在内的23起案件;在苍山县,集中查办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窝案,有10人先后落入法网;在郯城县,深入计生系统,连续查办了包括县计生局原局长卢金山和三名副局长在内的10起案件,形成了强大的办案声势。在今年的全省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建设会议上,我们介绍了一体化办案经验,得到高度评价。

(二)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把每一起案件都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审视和判断,执法考虑稳定、办案不忘发展,坚决防止和避免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特别是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充分考虑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准确把握办案时机,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账目,不轻易冻结生产经营资金,不轻易扣押企业资产,不间断生产指挥系统,不损害企业信誉,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努力避免和减少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沂水机床厂原厂长林宝光伙同其他厂领导和财务人员,巧立名目,私分国有资产150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后,考虑到该厂正处在改制期间,有大量工作需要这些关键岗位的人员来处理,遂对除林宝光之外的5名涉案人员采取了非羁押措施,让其戴罪立功,既挽回了经济损失,又保证了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先后对38名犯罪数额不大、认罪态度好的涉案人员,依法作了宽缓处理;对20名具有投案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涉案人员,依法向法院提出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三)积极构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类案分析研判制度,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的分析研究。市院连续两年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送《年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提供计划生育、城区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职务犯罪调查报告7篇,市委书记张少军、市长张务锋、市人大第一副主任杜德昌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有效促进了对策建议的落实和相关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预防功能,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建议372份,并积极帮助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收到了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积极推进同步预防和专项预防,先后在28项重大工程中开展预防活动,有效防范和减少了问题的发生。市院和12个县区院全部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综合运用作法制报告、看警示教育片、发宣传手册以及巡回展览等形式开展廉政宣传和教育,参观和受教育人数已超过11万人。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的廉政短片、廉政广告、检察建议等先后有17项在高检、省院组织的评比中获奖。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反贪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了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与之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努力将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广泛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一名党员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等活动,着力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确保了反贪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重点围绕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以及案件组织指挥等能力,采取分级分批分类培训和专题研讨等方式,先后组织举办反贪干警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430人次;采取模拟训练、实战观摩、办案回顾、业务竞赛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5次,参训干警397人次;采取以老带新、观摩审讯、旁听庭审、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实践锻炼,总结经验教训,开阔眼界思路;切实加强侦查人才库建设,着力培养、选拔优秀侦查人才,有10人入选高检院和省院侦查人才库。高度重视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先后组织反贪干警举办专题讲座、研讨3次,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项培训7次,为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铁的纪律、铁的决心,打造铁的队伍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努力做到令行禁止;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说情曝光制度,对检察人员说情的,一律曝光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外来说情者,自觉抵制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妨害案件正常办理或存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说情人,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法违纪问题,将两名不适合从事反贪工作的干警调离原岗位;适时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坚决抵制和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营造了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氛围。两年来,全市反贪部门先后有8个单位、3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罗庄区院反贪局长宋志良先后被授予山东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院多次记功表彰,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学习的榜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市反贪污贿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贪污贿赂犯罪在一些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犯罪手段更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发现、取证、追逃、追赃的难度明显加大;新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加;涉案数额越来越大,社会危害越来越严重,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从当前的执法环境来看,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期望越来越高;执法办案工作的敏感性越来越强,稍有不慎都可能引发网络媒体炒作;刑诉法的修改,对辩护律师介入侦查、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防止侦查权滥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从我们工作的情况看,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源渠道不畅,发案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线索较少,群众举报热情不高,去年以来办理的案件,来自群众和单位举报的仅占48.8%;二是侦查装备比较落后,侦查手段较为单一,信息化程度不高,科技含量较低;三是人少任务重的矛盾仍比较突出,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统筹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努力把我市反贪污贿赂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更加用心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服务措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治理,切实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更加有力地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案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继续保持反贪污贿赂的强劲势头,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是更加有效地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四是更加主动地强化内部监督。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执法办案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侦查活动严格依法进行,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

五是更加扎实地抓好自身建设。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快高素质专业化侦查人才的培养步伐,努力建设一支理念新、能力强,立场坚定、能征善战的反贪污贿赂队伍。

六是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排除干扰阻力,解决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执法办案环境,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一定全力抓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保持我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健康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富裕美丽大临沂、新临沂、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