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院四项措施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9 09:07:47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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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罗庄区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大会,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院关于做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部署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平检察长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建立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党建引领,建立了集讲习办公区、讲习宣讲区、讲习实践感悟区为一体的思想教育阵地—— “新时代讲习所”,继承先辈优良传统,秉承新时代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造了“讲是一道风景,习是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态新阵地。 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检察长讲党课、党支部学习讨论、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达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效果。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挂帅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加强监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干预,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