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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由沂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王庆存、尹海涛等六人一审宣判。
被告人王庆存、尹海涛等六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
本案被告人在从事高速公路救援修车业务过程中,为了争抢业务霸占市场进行了多次有组织有规模的持械暴力犯罪,产生了恶劣社会影响。
这是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险恶专项斗争以来,沂南县查办的系列“恶势力”犯罪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