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秀检察建议来了!
发布时间:2019-03-04 09:03:16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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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份,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沂蒙检察+”工作模式,着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治理,发挥检察职能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和深化“沂蒙检察+”工作模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2月14日,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沂蒙检察+”新闻发布会,临沂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纪起出席会议,临沂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处处长王洪松主持会议。

会上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沂蒙检察+”工作模式取得的成果,以及评选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典型事例、优秀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各10件。


这一年,”沂蒙检察+“工作模式都取得了哪些成果?又有哪些典型事例、优秀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呢?今天,让我们一起来揭晓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检察建议吧!


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 高新区检察院向高新区法院发出的针对有关虚假诉讼案件的再审检察建议

◆ 郯城县检察院向县交警大队发出的纠正执法不规范的检察建议

◆ 沂南县检察院向县经信局发出的加强成品油监管的检察建议

◆ 平邑县检察院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的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检察建议

◆ 兰山区检察院向区食药监局发出的加大幼儿园食品安全执法力度的检察建议

◆ 费县检察院向县教育局发送的加强对幼儿园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

◆ 沂水县检察院向县卫计局发出的治理医疗污水、废物的检察建议

◆ 罗庄区检察院向罗庄公安分局发出的纠正执法不规范的检察建议

◆ 河东区检察院向河东环保分局发出的有关公益诉讼的检察建议

◆ 临沭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的督促履职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