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万云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刘某某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9-12-02 16:30:36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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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下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临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万云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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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蒋万云检察长审查卷宗材料,到看守所提审并针对证据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拟定补充侦查提纲,指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了本案的部分关键证据。案件开庭前,蒋万云检察长与检察官助理研究讨论出庭方案、准备出庭预案、确定庭审分工,针对被告人行踪轨迹多变,存在多个作案现场的情况,蒋万云检察长指导检察官助理根据相关监控视频和卡口照片制作行踪轨迹动态图,完整展示了刘某某案发期间的行踪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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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蒋万云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况进行了针对性的发问,并通过多媒体示证向法庭系统、直观地展示了本案的证据,推翻了被告人的辩解。法庭辩论阶段,蒋万云检察长发表了公诉意见,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针对被告人翻供的情况进行了法庭教育,同时结合案件的事实与情节提出了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