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孟琳:用爱心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
发布时间:2019-12-02 16:50:56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4019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QQ截图20191202165250.jpg

“我原来很叛逆,现在和家人的关系很和谐,感谢检察院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让我轻松地放下一时的包袱,在今后的人生中轻装上阵。我现在在上海一家企业打工,工资待遇很好,工作也很舒心,真的很感谢您的帮助……”。


2018年6月,正在工作的李孟琳接到一通电话,说楼下有人送来了锦旗,还有一封感谢信。她匆匆赶下楼,看到靠门的地方站着个小伙,脸上带着腼腆却乐观的笑容,她不禁想起来初碰到这个少年的场景,默默勾起了唇角。


2014年,她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杨一(化名)是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年时,他始终低着头,不太爱说话。没有一技之长,缺少谋生的手段,同时又因为亲情关系紧张,不愿伸手向父母要钱,这个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孩子的未来太重要了,我们应该用更好的方法去解决”,为了做好对杨一的挽救帮教工作,李孟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规定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她和志愿团队的检察官将其送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学习电子安装技能,并帮助联系了一名带班师傅,让他学会了一技之长,同时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帮助其和父母沟通交流,改善了紧张的亲情关系。


挽救帮扶杨一成长,只是她所做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她还积极联系企业、社区、学校对50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李孟琳,法学硕士,中共党员,郯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同时担任院团支部书记。


2013年,李孟琳成为了一名未检检察官,从此就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她永恒的主题。为了延伸工作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特殊保护,她还注册成为一名志愿者,并组建了郯城县人民检察院“北辰护航志愿服务队”。


2018年,李孟琳荣获“山东省最美志愿者”荣誉称号,“北辰护航”志愿服务项目被共青团临沂市委授予“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共青团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郯城县检察院“北辰护航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站”。她用未检的温度、法治的力度、女性的温暖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作为一名志愿者,李孟琳始终坚信,“哪怕多教育、感化、挽救一个未成年人”也是成功的。为了帮助失足少年尽快从犯罪的沼泽走出来,短短几年间,她先后推动三个创新项目的开展,她还带领未检办案部门在全市建立首家未检专门工作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驻看守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打造了“一区、一站、一基地”的特色平台,为更好地服务未成年人成长打下基础。


同时,为了让未成年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李孟琳积极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利用“六一”、春节等节日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送去生活学习用品,向孩子们普及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知识。为进一步感化涉罪未成年人,在监室内为在押未成年人举行“特殊生日”,适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治教育和关护工作。


李孟琳还是县妇联组织的“爱心妈妈”爱心团队的一员。为了展现“爱心妈妈”的温暖和慈爱,她多方联系,为5名未成年被害人办理转学事宜,有效缓解他们因受侵害而产生的心理阴影,让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促其健康成长。


为什么要做这么多工作?明明可以不那么辛苦。


“如果可以,我想拉住每一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想让他们知道,犯了错不可怕,遇到伤害也不可怕,因为还有未来在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