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军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20-09-01 10:16:15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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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由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军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一案,在郯城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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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彬担任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冠龙担任审判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伟旁听了庭审。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军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实施敲诈勒索犯罪40起、寻衅滋事犯罪4起;恶势力团伙成员单独实施诈骗犯罪4起、寻衅滋事犯罪4起。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案件的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紧张有序,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