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09-01 10:29:1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9122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8月25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临沂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发布朱某某等人虚假诉讼骗取调解书民事抗诉监督案等4个典型案例。

QQ截图20200901104018.png

临沂日报、临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齐鲁法制网等体记者,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临沂日报报业集团政法事业部总监林伟伟、临沂市肿瘤医院医务科副科长葛堂伟、临沂市交通输执法支队法制科科员公涛,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第六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卫国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的情况;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王立德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张玉红出席会议,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洪松主持会议。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依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贡献了检察力量。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发现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00余件,立案审查192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理118件,县区检察院办理74件,兰山、郯城、沂水办案数量较多。全市共提出民事抗诉12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1件,涉案金额共计4000余万元。法院已裁定再审165件,再审改判30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件,法院已采纳21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法院已全部采纳。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3件,法院等有关部门已采纳2件。

专项活动期间,全市检察机关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为全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精准把握线索分析研判、证据调查核实、提出监督意见等关键环节,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坚持“一案多查”。在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职务犯罪侦查、追诉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监督民事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监督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等多种监督方式,彰显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刘娜同志获评全省“齐鲁最美检察官”提名奖,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刘洋同志、兰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孙淑琼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


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和高检院、省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和社会各界给予的大力支持。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明确方法路径,破解监督难题,健全制度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沟通交流,凝聚监督共识,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办案和一案多查,积极构建虚假诉讼监督临沂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