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临沂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2020-11-02 21:10:30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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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临沂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院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17人,同比下降58.9%,降幅较上半年缩小3.7个百分点。不捕952人,同比下降72.2%;不捕率33.2%,同比减少9.2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7904人,同比下降22.2%,降幅较上半年缩小2.3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2191人,同比上升29.6%;不起诉率21.7%,同比增加7.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审查起诉案件7226人,占同期审结总人数的71.5%,同比增加22.9个百分点。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6368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955人,占提出总数的62.1%,同比增加31.1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量刑建议6029人,占提出总数的94.7%,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立案(撤案)合计190件,同比上升54.5%。纠正漏捕漏诉217人,同比下降28.4%。纠正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22件,同比上升89.7%。提出刑事抗诉69件,同比上升64.3%;法院同期审结2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占审结数的62.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4人,已纠正103人,占提出数的99%。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17件,已纠正117件,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62人,已纠正252件,占提出数的96.2%。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68件,已纠正67件,占提出数的98.5%。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同比持平。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44件,同比上升45.6%。其中,提出抗诉114件,法院同期审结16件,改判、和解撤诉15件,占审结数的93.7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7件,法院同期审结37件,采纳34件,采纳率为91.9%。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52件,同比上升406.7%。法院同期采纳146件,占提出数的96.1%,同比增加19.4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73件,同比上升367.6%。法院同期采纳124件,占提出数的71.7%,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案件119件,同比上升16倍。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件,同比上升113.3%。审结27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5件,同比上升26.5倍。法院同期采纳24件,同比上升11倍。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74件(去年同期0件)。法院同期采纳202件(去年同期0件),占提出数的73.7%。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6件,同比上升107%。其中,民事类48件,行政类248件,分别占立案总数的16.2%和83.8%。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81件,同比上升117.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39件,分别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3.9%和86.1%。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0件,占比最高,为71.2%;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0件,占7.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占1.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0.4%。“等”外领域54件,占19.2%,同比增加10.7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2件,同比上升69.2%。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件,其他民事公益诉讼2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9件,判决支持18件,同比上升200%。

(四)办案效果方面。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耕地、水域10.04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2.49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4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49.92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80亩。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2人,同比下降50%;不捕61人,不捕率54%,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0.8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38人,同比下降22.7%。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02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人),同比上升8.6%;不起诉84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30人),不起诉率45.2%,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3.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25人,同比下降3%。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865件,其中首次信访770件,同比上升77.6%。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6件,同比上升77.8%;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2件,同比下降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17件,同比上升20.6%。实际救助121人,同比上升51.3%。


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1人,同比下降79.3%;决定起诉255人,同比上升26.9%。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批捕1人、起诉2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21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5人;受理审查起诉9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7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捕31人,起诉176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10人;对10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4.1万元。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63人、起诉277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7件,提起公益诉讼16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5人,起诉447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


八、检察长办案、列席审委会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80件,同比上升28.9%。其中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86件,占6.7%,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1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6人次,同比上升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