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金娜:我心温柔 自有力量
发布时间:2020-01-10 10:10:54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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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的守护者”“孩子们的好朋友”“阳光下的引路人”……周围的人总给她这样的评价。

2017年,她开始负责临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侦监到未检,从些许生涩到处之泰然,她始终以法为尺,尽显公平正义;又心细入微,尽展女性柔情。她就是临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季金娜。

未检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她每天要做的就是为这项工程添砖加瓦。于是,未成年人身边多了她的保护,失足少年身边有了她的教化,法治课堂上总伴随着她温和可亲的身影。

在办理两名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罪一案时,经审查,二名犯罪嫌疑人盗窃数额仅达到盗窃罪的构罪数额标准,且二人系未成年人,犯罪以后认罪态度较好。

经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量刑评估后,她认为二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盗窃罪,但适用于拘役等刑罚,可以适用刑事和解从宽处罚的规定。于是积极促成二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同时委托司法局对二人的品行、家庭教育等进行了社会调查。

综合考虑多方意见后,基于 “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方针,她决定对二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她说:“对待案件我们要铁面无私,对待人却应心怀悲悯与仁爱。未成年人犯罪主观恶性本身不大,如果一律判刑,他们感受不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但是,如果直接不起诉,他们会以为犯罪成本很低,将不会珍惜司法机关给予的从轻处理结果。附条件不起诉既符合司法机关宽柔政策,又合乎未成人成长需求和规律,是法治文明的体现,将涉罪未成年人转化为社会有用之人,是未检工作重要价值追求。”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将法治精神播撒到青少年的心田,始终是她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的不懈追求。

为了让法律力量真真切切地融入未成年人心底,季金娜针对不同的年龄段、年级、地区和时间节点,为同学们量身定制了法治授课内容。对小学低年级侧重自护教育,加强防性侵、防诱拐知识的讲授;对初高中生强调法律知识普及和人格培养,重点讲授如何防止沉迷网络游戏、青春期教育等内容;对可能出现和出现过校园欺凌、学生犯罪案件的学校,利用视频、微电影和组织参观看守所实地教学等方式,教育学生远离社会不良群体、杜绝校园欺凌、珍惜同学友情。

疫情期间,她的法治课也从不缺席,为了让同学们在家也能接受到直观的法治教育,她自编自导多期微动漫,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为了延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触角,她还积极利用新媒体传达法治声音……公诉席上,她思维缜密、义正词严,可与孩子们一道时,她又和风细雨、笑靥如花。

打开季金娜办公室的柜子,一排排的获奖证书和书籍格外显眼,全市侦查监督十佳办案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临沂市优秀青年志愿者、临沭县第十届职工职业道德先进个人、承办案件多次被省市院评为优秀案件,可谓是成绩斐然。

可她并没有因此停下自己前进的脚步,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需要,季金娜把大量的业余时间投入到学习中,经常利用晚上或者是节假日的时间,认真阅读法律专业书籍。几年来,仅读书笔记就记了十几本。

长期的学习积累,帮助她积淀起深厚的法律功底,也成为她依法正确履职的一把利剑,在她的带领下,临沭县检察院的未检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但她仍会心怀愁绪,总觉得自己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好,自己的力量还太小,总是想着把每一项工作做到完美,才能无愧于胸前闪亮的检徽。

“未检工作,是一份有温度的工作,要坚持从心出发,用爱守护,希望我的用心用情,能让孩子们的青春充满温暖阳光。”季金娜总是这样说道。勤勤恳恳,用心用情,以实际行动播撒着爱,传递着善,守望着公正,守护着希望,季金娜用她的切身行动为未检检察官这一神圣职业做出了最好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