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2 09:56:40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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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311日开始,为期三个月左右

二、巡察内容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及疫情防控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及巡视巡察、主题教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

三、反映渠道

巡察组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期间,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和接访地点如下:

巡察组联系电话:13615391120

巡察组电子邮箱:xc13615391120@163.com

巡察组寄信地址:临沂市北京路2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综合办公楼1523室市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76001

意见箱设置位置: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西段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楼梯拐角处;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东南公交站牌处。

巡察组接访地点: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算圣路中段沂州宾馆1520房间。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的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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