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18 11:11:51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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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军主持召开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王钦杰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邵珠玲传达了市委书记王安德在听取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动员会上,张军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王钦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军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张军强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的过程,自觉检视问题,如实反映问题,积极整改问题,确保巡察取得最大成效、发挥最大作用。要强化支持配合,积极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良好监督氛围。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凝聚起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更好地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王钦杰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将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全力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充分结合起来,以巡察为契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深入,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安排,市委巡察组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时间,从311日开始,为期3个月左右。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3615391120,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邮政信箱: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号综合办公楼1523室,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76001;网上邮箱:xc13615391120@163.com;接访地点:临沂市文化中心B座沂州宾馆(原职工之家)1520房间;分别在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西段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一楼楼梯拐角处、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东南公交站牌处设置了举报信箱。

根据有关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市管干部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