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厚彦:忠诚无悔检察路 铿锵玫瑰绽芳华
发布时间:2021-10-19 14:08:3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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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从事公诉工作以来,莒南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员额检察官王厚彦同志已在刑检业务的岗位上奋战了二十五年。二十五年如一日,担当助她破万卷;二十五年用一心,信仰伴她行万里。

二十五年来,王厚彦同志用忠诚之魂谱写了一曲动人的检察之歌,她是一朵靓丽的“检花”,一朵当之无愧的铿锵玫瑰。

打击犯罪,她是出鞘的“利剑”

2009年12月,时任公诉科副科长的王厚彦承办了当时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梁某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该案重大复杂、被告人拒不认罪,领导点名督办,社会各界重点关注。

重压之下,王厚彦迎头赶上,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迅速审查了百余份证言及千余页书证,完成了提审、讯问工作,在受案第16天即提起公诉,起诉认定被告人梁某某贪污公款4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达110余万元。

公诉席上,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公诉人,通过有理有据、步步紧逼的发问,使得被告人和其辩护人渐渐招架不住,最后被告人只得当庭承认其贪污的犯罪事实。

休庭后,被告人的亲属恼羞成怒,公然对王厚彦进行辱骂,甚至对她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但她毫不畏惧、泰然处之,因为她始终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邪恶终究不会压倒正义。

最终法院认定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数额,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这起案件创造了当时莒南县检察院立查案件犯罪数额最大、结案时间最快、法院对自侦案件量刑最高的记录。

从检二十余年来,王厚彦始终如一,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至今保持着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案“四无”记录,各方都给予她高度评价。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她争当“急先锋”

2019年8月,王厚彦承办了朱某某、管某某等四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管某某是我省两个纺纱公司的经营人,二人为牟取经济利益向莒南县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朱某某虚开税额19万余元,管某某虚开税额36万余元。

因案件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王厚彦摒弃了“入罪即诉”“一诉了之”的常规办案思路,亲自到涉案企业及相关税务部门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案发前两家企业在当地小有名气,纳税正常,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就业做出一定贡献,但因受2020年疫情影响,两家企业业务量均减少,加之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员工人心涣散,企业发展已到举步维艰的地步,若对管、朱二人提起公诉,法院将对其判处大额罚金,企业无力承受必将面临破产。

出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之考虑,王厚彦综合考量了朱某某、管某某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按法定程序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对二人进行了严肃的训诫教育并劝其补缴相应税款,管、朱二人均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真心接受训诫,并保证今后努力将企业经营好、维系好。

经后期了解,朱、管二人的企业已基本渡过难关,稳中向好。该案成为莒南县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范例。

搞好传帮带,她甘为“孺子牛”

2011年至2019年王厚彦在担任公诉科科长期间,她负责把握全科所有刑事案件的质量,每年近千起刑事案件,她逐起审查个案的事实与证据,提出关于案件处理结果、追诉漏犯、提出抗诉的详细意见,十年间每一个走向公诉岗位历练的年轻人,她都手把手教,用心传帮带。

“我至今都记得我人生中制作的第一份案件审查报告,被王科长审阅后改成了‘大花脸’,尤其是事实认定和证据分析部分,王科长给我改得详尽而深刻,直到现在还在沿用王科长当时教给我的办案思路和方法。”以上这番话是现在考入省检察院的某个年轻检察官在很多场合经常说的肺腑之言。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王厚彦用她的热心、恒心及耐心,为年轻检察官们带出了一路坦途,不论他们走的多高、多远,回望王厚彦这个曾经公诉的“定盘星”,他们的心里总觉得温暖而坚定。

平衡工作与生活,她是“艺术家”

执法办案时她是刚正不阿的“女包公”,公诉席上她是机敏睿智的女检察官;而推开家门她是贤惠的妻子、慈爱的母亲。二十五年匆匆流过,王厚彦在工作中在创下了一个又一个业绩,生活中她那曾经嗷嗷待哺的女儿也已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我有一个世界上伟大的妈妈,她给了我和我们这个家最甜蜜的爱。”女儿的话正是对王厚彦最真挚的肯定与赞誉。

每一个女性的角色都是多重的,但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完美转换,王厚彦就像一个灵巧的钢琴家,弹奏了出了事业与家庭的和谐篇章。

既然选择了远方,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追逐正义的道路上,王厚彦只顾一往无前,全然不顾留给我们的满途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