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2月1日)
发布时间:2024-02-02 11:59:1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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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21日在临沂市第二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孟宪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市委“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发展目标,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与全市发展大局同频共振,整体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升,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现代化强市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应对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

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制定37条服务意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护航高质量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布金融检察工作白皮书,联合法院、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严惩金融犯罪478人。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突出集体,4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表彰。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组建15个办案组,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实现专业案件专业审查,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76件,最大程度助力创业创新。经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制售假劣灭火器案件时,通过追捕追诉,从商标制造商、罐体供应商、网络销售平台等多个环节打击上下游犯罪,联合相关行政机关落实假劣产品召回、销毁,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和行业治理,守牢安全底线。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蒙山生态保护检察专项行动,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六部门会签意见,不断完善联动协作、惩治犯罪、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6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28件。针对龙河部分水域污染问题,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组织兰山、罗庄、高新三区检察院全面深入开展调查,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与有关行政机关合力推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修复生态等系统性治理,龙河流域龙湖公园作为临沂市主场地,参与世界环境日国家主会场视频连线,成为新的“生态打卡地”。

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惩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犯罪283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案件,依法不捕不诉66人,督促清理涉企“挂案”77件。组织开展惩治和预防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监督。张某等3人假冒记者身份,以网络曝光、负面炒作相要挟,敲诈勒索28家企业,平邑县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批捕起诉,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心环境。充分释放法治政策红利,在市工商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26家合规整改达标的涉案企业、104名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决定,引导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对2个合规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及有关负责人依法提起公诉,充分彰显法律刚性。国家层面企业合规调研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倾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临沂建设,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963人、起诉11642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512人、多发性侵财犯罪175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7人。以罗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纠集12人通过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手段实施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罗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涉案人员也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坚持当宽则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捕不诉809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962人,适用率90.8%,一审服判率97.2%,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2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源头治理。市检察院就商品房预售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进落实,收到良好效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

二、践行宗旨为民司法,在守护群众利益中彰显检察情怀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真诚回应群众诉求。树立“有解思维”,积极办理“12345·临沂首发”工单,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协作,着眼预付卡消费领域群众诉求,构建12345热线类案监督模型,筛查梳理线索3400余条,涉及金额5227万余元,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件,合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808件,院领导包案办理271件,涉检信访量同比下降37.1%,市检察院和河东区检察院接访团队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释法说理、定分止争方面的积极作用,聘请234名环保、教育等领域专家担任听证员,举行听证1424件次,促成和解783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8件。扎实推进刑事简案快结、轻罪“事心双解和为贵”试点工作,兰陵县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化解矛盾工作法,获评山东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沂水县检察院主动邀请“沂蒙乡贤”“五老人员”参与案件纠纷化解,把事情说透、把道理讲明、把矛盾说开,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一批轻罪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真心守护美好生活。积极参与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察监督,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农产品安全犯罪93人,督促查处、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60.5吨,诉请惩罚性赔偿金328.3万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深化“断卡”行动,深入开展反诈宣讲,制定十一条打击治理措施,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白皮书,办理相关案件1387件,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围绕解决欠薪、抚养、赡养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市检察机关一体能动履职,以支持起诉的方式,通过办理一件件“小案”,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大民生”,成功帮助342人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760.2万元,该项工作入选“山东省法治为民十二件实事”。

真情保障特殊群体。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向前一步,加强司法扶助,办理相关案件1601件。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会同乡村振兴、民政、妇联、慈善等部门,健全多元化救助格局,发放司法救助金641.2万元,帮助生活困难当事人653人。兰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及时为受骗女大学生家庭纾困解难,并共同开展“就业安全季”系列宣传活动,为大学生安全就业保驾护航,该做法入选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55人、未成年人犯罪980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47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14人,其中16人经观护帮教,知错悔改,顺利考上大学。携手推进“六大保护”,常态化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联合各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10人次,对“失职”“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923份,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3场次,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1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市检察院和莒南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在捍卫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担当。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侦查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依法提前介入案件508件,督促立案、撤案565件,纠正漏捕、漏诉71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56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40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290件。完善“派驻+巡回”工作机制,对11个监管场所、4个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督促整改问题373个。加强监检衔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1件,依法审查起诉了最高检、省检察院交办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万峰受贿案,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马纯济受贿、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洗钱案等一批大要案,让腐败者受到法律惩处,付出代价。在纪委监委支持下,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结民事检察案件1776件,其中提请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8件,作出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等决定392件,办理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38件。紧盯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假官司”问题,在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45件,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张某某等3人通过购买事故车辆或车辆保险权益等方式,伪造证据后提起虚假诉讼15件,骗取保险金230.3万元,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依法予以监督纠正,维护了法律尊严。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并举,办结行政检察案件587件,其中提请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办理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34件。公某某因社保缴费争议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联合法院、行政机关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责任单位补缴了公某某24年的社会保险费,持续6年的争议得到圆满解决。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在全国首创办案指导手册,建议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1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643件,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汇聚公益保护合力,聚焦“4+N”重点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8件,积极通过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跟进落实,回复整改率99.7%;对未整改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提起公益诉讼49件,法院已审结43件,全部判决支持。能动履行公益保护职责,针对红色革命文物山东新华书店旧址保护问题,莒南县检察院依法督促职能部门拆除违章建筑550平方米,协力守护红色文化遗产。针对政协委员有关加强地下车库通信信号的提案,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跟进落实,在全市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完成1000余处地下车库信号全覆盖,扫除了群众家门口的信号盲区。

四、从严从实苦练内功,在过硬队伍建设筑牢检察根基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敢抓敢管、严管严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强信念、提素能、转作风,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集体学习“第一议题”30次,形成并转化调研成果30余个,抓实问题整改整治,形成制度成果16项,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在办案量同比增长31.4%的情况下,整体办案质效稳居全省前列,有59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数量全省领先。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坚持工作问题党建溯源,创新提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1431”工作机制,获评全市十佳党建案例,8个集体和个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或个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借力主流媒体,用好检察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二十佳,兰陵县检察院“检察官春蕾团队”、临沭县检察院“沭水潮生”分获全省十佳和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强化素能建设。突出专业化导向,紧扣办案需要,组织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12期、受训1600余人次,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评议124件次,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97次。面对机动车安全统筹这一新事物,蒙阴县检察院用一份说理翔实的法律文书,充分阐明不起诉理由,回应社会争议,为类案办理提供有益指引,该文书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文书。深入实施基层检察人才培养“青蓝计划”,组建检察“智晟”人才库和精品案事例培塑团队,汇聚集体智慧,加强精品创建,26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获评检察业务标兵能手,在全国知名期刊发表理论成果22篇,9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涌现出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宋炎炎,“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郑璇等一批先进典型。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构建监督模型113个,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档升级。市检察院在全国数字检察专题研修班上作经验交流,兰山区检察院研发的类案监督模型荣获“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并在全国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细化基层院建设“全面发展年”任务清单,深化“1+N+X”帮扶模式,全市14个基层院你追我赶、齐头并进,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强化纪律作风。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部署开展“纪律作风强化年”“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活动,精心打造“清风检韵”网上廉洁文化展馆、廉洁长廊、“党建+廉政”文化矩阵,营造风清气正工作氛围。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认真抓好省检察院政治督察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填报1083件。坚定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监督执纪,联合开展廉政谈话470余人次,认真核查举报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坚决防治“灯下黑”。

强化监督制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诚恳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正确规范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两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法律监督等工作13次,审议意见全部落实到位。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组织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17次,听取意见建议,逐一研究落实。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建议、提案均及时办结答复。自觉接受监察、法院、公安等机关的履职制约,共同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扎实推进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试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听证员等监督办案1166人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28场次,公开各类案件信息1.9万余条。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政法等机关的鼎力支持,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实效性和精准度仍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还有短板,监督力度、办案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过硬队伍建设还有弱项,专业化水平、纪律作风仍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工作打算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深入实施现代化强市“八大战略”提供坚强检察保障。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理论清醒确保思想统一,以政治坚定引领方向正确。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各方面、全过程。深入推进党建与队建、业务、争先创优深度融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

二是在维护安全稳定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暴恐反邪教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以及严重经济犯罪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网络空间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深化诉源治理,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临沂建设。

三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持续发力。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干检察,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聚焦市委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完善检察服务保障措施,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党群同心”新实践,做实做优检察为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好“进首发、用首发”工作,抓实群众信访、检察听证、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工作,突出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立足检察职能,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好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

四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持续发力。聚焦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规范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检察侦查,着力健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狠抓案件质量提升,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依法用好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和调查核实权,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与时俱进完善监督办案方式。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建好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数字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扎实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坚持“严”字当头,狠抓“关键少数”。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肃司法责任追究。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坚持“一院一策”、分类指导,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进一步夯实发展根基。把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积极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业务素能提升活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沂蒙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奋力谱写临沂检察新篇章,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临沂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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