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检察院部署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1 09:50:06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912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11月14日下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临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万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东宁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卫国传达《临沂市检察机关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

    ▲全面推行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
    把握重点,从监督线索受理、初查、立案、调查、提出监督意见、反馈复核、结案归档等环节,全面探索完善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机制。通过严格证明标准,构建正当程序,加强当事人权利保障,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和措施。
    围绕发现违法——核实违法——纠正违法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措施,充分发挥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的各自优势,采取适宜的监督手段或者接续运用多种监督方法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力构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
    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典型案例,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舆论关注的工作格局。 

    ▲优化完善法律监督考评体系。
    立足法律监督工作规律和内在要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办理监督案件情况作为专项列入检察官司法办案考评体系,对考评分值做适当“加权”,完善有利于保证监督力度、提升工作质效、推动转型发展的绩效考评体系。 

    ▲深度应用法律监督信息管理系统。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监督工作深度融合,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依托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公正、增强法律监督质效。 
    会上,蒋万云检察长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要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平衡充分发展;三要健全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转型升级;四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