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民法典的老石
发布时间:2020-07-28 14:10:4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8119
打印 ||字号

分享到:

0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石德志说:“读好书、读喜欢的书、读法律书籍,是法律人的一种素养。”

石德志,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熟悉他的人都喊他“老石”。

老石好读书,他读的书特别多,尤好军事方面的,其中《舰船知识》杂志从1987年上大学到现在,30余年每期必看,了解他的同事说,他家光藏书就一两吨,一间小卧室都快放满了。

老石办案严谨、细致、爱琢磨,从法条适用到社会影响,从申诉人到被申诉人,涉案当事人各方都满意。

1995年考入单位以来,当过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干过检委会委员,曾任民行科副科长、科长,现为员额检察官,年年都有几个当事人送锦旗,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民行办案能手”“十佳政法干警”,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作为科室年龄最大的老骨干,采访老石可真不容易,他不是在现场,就是在去现场的路上,要么就在法院忙着开庭,三番五次好不容易把他堵在办公室里。

敲门没有回应,拧开门把手,轻轻推开一条门缝,老石正在看刚刚下发的民法典,只见他把民法典一会捧在手里,一会放在桌上,一会在书上做着不同的标记,一会又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见他看得那么认真,确实不忍心打扰他。

直到午饭时,有同事过来叫他吃饭,这才与他聊起来,他告诉记者:“对于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检察官必须先读先学,力争在其实施日前学懂弄通,以便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的开展,让办案更有底气。”

在去餐厅的路上,他又向我们讲述了当年写的一份8000多字的检察建议,也是他从检以来写得最长的一份。

当时本是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进行法律监督,在调查情况时,他发现了房屋等不动产登记存在不同步的问题,并就该问题可能产生的纠纷或其他影响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调查,利用45夜的细致分析、周密思考、深入研究,以及相关具体法条的适用等,经过初稿、修改稿1、修改稿2等,几易其稿,用心手写完成。

在送达被建议单位时,中间还出了个小插曲,他们一直怀疑这么专业、详实的建议书是利害相关方写好了,请检察院转达的,最后在老石拿出他的初稿和修改稿后,他们才相信是老石独立完成的,并感谢检察院帮他们发现了那么重大的问题、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采访中,老石还向我们讲述了赵某金融借款纠纷案,30万元到底该谁还,刘某被冒用身份写欠条,欠款谁来还等印象深刻的案子。

让他感动最深的一个案子,或者说一个人,是十多年前办理的一起赔偿案中,申诉人感觉赔多了,他到被申诉人(受害人)家里了解情况时,受害人直接对老石说,他知道他来是干什么的,他当时也感觉赔得不少,只是后续的治疗、康复都花光了,如果有剩余的,他也不介意返还给申诉人一部分。

看着受害人家徒四壁、要啥没啥的样子,老石不仅没说退钱的事,还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260元对受害人进行了资助。

采访结束了,老石手捧民法典研读法条的神态,依然在脑海里萦绕;老石用心办案的工匠精神,已然在心房里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