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讲述莒南县检察院红色资源保护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4-04-09 16:52:0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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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能忘却的记忆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奋斗历程的见证,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清明节前后,《检察日报·声音周刊》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讲述参与、见证检察机关保护红色资源的故事。


为传承红色血脉提供学习阵地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省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王学斌


近日,我收到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材料,里面包括位于莒南县的山东新华书店旧址修缮后的最新照片。照片中,山东新华书店旧址已修葺一新。


山东新华书店于1944年7月6日成立,其前身是大众日报社出版部,其旧址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2年,我受邀参加莒南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得知山东新华书店旧址年久失修、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法建设等问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据职责尽快推动问题解决。


随后,该院对此线索立案调查。检察官对山东新华书店旧址中部分房屋屋面苫草糟朽、地下印刷室漏水渗水、部分线路老化、路面损坏、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等问题进行现场勘查、拍照取证,并实地走访周边群众,了解到该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2018年就已建设“茶香小筑”工程,2021年又继续建设,均为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同时,该院主动与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洙边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了解相关部门对山东新华书店旧址保护情况,调取旧址相关资料、履职情况资料,并咨询专家意见。


随后,莒南县检察院分别向该县文化和旅游局、洙边镇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文物保护意识,扎实履行文物保护的监管职能,消除山东新华书店旧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旧址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处置,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建议洙边镇政府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山东新华书店旧址的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后,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洙边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专题研究,推动问题整改。该县文化和旅游局督促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莒南分公司投资13.5万元对房屋屋面进行荭草填充整理、更换损坏脊瓦,对地下印刷所做防水处理,铺设草坪、硬化路面、整修电路,拆除违建“茶香小筑”工程,并计划将旧址保护与“老区改造”项目结合,建设“沂蒙精神”党性教育基地——“红色洙溪”。


2023年,莒南县检察院对红色文物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红色洙溪”党性教育基地建了一半就停工了,周围还有没拆除的围挡和脚手架。经了解,“红色洙溪”党性教育基地建设缓慢是因为缺少资金。该院又多次联合该县文化和旅游局、洙边镇政府召开座谈会,积极协助其向县政府申请资金。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目前,焕然一新的“红色洙溪”展览馆,与洙边镇茶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的“南茶北引”展览馆互相呼应,融合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产业,以红带绿,打造出一个乡村振兴的示范片区。


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下,不仅山东新华书店旧址整体风貌得到有效保护,而且还促进该旧址提升改造,建起新的展览馆,为传承红色血脉提供了学习阵地,并整合文旅资源,赋能乡村振兴。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以检察担当推动革命文物高质量保护,为彰显“红色沂蒙·时尚临沂”城市形象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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