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播报丨河东区检察院一篇理论文章在《检察日报》发表
发布时间:2024-05-09 11:40:08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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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河东区检察院李彬检察长撰写的《“三+N”有效化解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在《检察日报》第7版明镜周刊·实务发表。

该文全面介绍了河东区检察院以矛盾化解为目标,积极探索“三+N”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新模式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基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前移矛盾化解关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

下一步,河东区检察院也将继续加大理论研究工作力度,强化实践创新,注重学用结合,全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办理的三年以下轻罪案件占比超过85%,面对犯罪形势的新变化,该院立足为民司法,以矛盾化解为目标,综合考量法理情,积极探索“三+N”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新模式,“三”即明确三个主体,在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均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N”是指参与调解的人员,包括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村支部书记、治保主任、网格员以及案件当事人的相关亲属等,共同依托“和为贵”理念化解轻微刑事案件矛盾。

紧盯办案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坚持质量为先,筑牢高质量办案根基。始终把高质效办案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石,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将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渗透到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2023年以来,在“三+N”新模式探索中,该院共受理轻微刑事案件136件,已审结128件,平均办案时长16天,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无一例上诉上访案件。

二是将矛盾化解贯彻办案全过程。在案件办理中,将社会关系的修复体现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推动矛盾化解。对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赔偿意愿和能力,仅因当事双方就赔偿数额没有达成一致的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同时在案件的侦查、检察、审判环节持续化解矛盾,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做好风险评估及跟踪回访工作。在对轻微刑事案件作出决定前,围绕“是否会影响诉讼顺利进行、是否会重新犯罪、是否有条件帮教归正”三个重点进行充分评估,对于有矛盾激化风险的,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做好处置预案。2023年以来,该院共防范化解风险16起。持续探索行刑衔接机制,注重做好不起诉“后半篇”监督文章。

强化联动机制推动息诉罢访

一是加强检警协作联动机制。深化检警协作,召开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席会,会签提前介入实质化方案等文件,与公安机关协同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办理轻罪案件的协作配合。2023年以来,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定性的基础上,该院依法提前介入轻罪可调解案件54件,通过联席会议、研析案件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促进当事人尽早达成和解。

二是搭建检调对接平台。该院与临沂市河东区司法局就“检调对接”适用刑事案件范围、调解事项、启动程序、处理结果反馈等达成共识,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对于在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过程中可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由参与调解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村支部书记、治保主任、网格员以及案件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就赔偿、补偿、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精神抚慰等事项进行调解,自2023年以来促成刑事和解34件。

三是深化律师参与机制。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作用,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和处置信访、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包案化解等,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定分止争。2023年至2024年3月初,该院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评查2次25件,参加轻微刑事案件的公开听证50余次,律师协助化解矛盾56件。

贯彻新发展理念彰显检察温度

一是以公开听证促公正赢公信。把公开听证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轻罪治理向更加精准规范转型的重要抓手,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应听尽听”,探索适用简易公开听证模式,减少“折返跑”。对决定召开公开听证的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等参与听证。

二是积极开展多元救助。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面了解当事人因受不法侵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对因遭受伤害被害人得不到有效赔偿、家庭陷入经济困顿的积极开展救助。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多元救助,探索形成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多元帮扶协调机制等,推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2023年以来,该院已对相关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19人。

三是切实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通过联系群众活动等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馈群众关心的问题。该院以“检察长接待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让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及工作性质等,不断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

完善多元机制追求源头治理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临沂市河东区委政法委指导下,该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交警大队会签《河东区关于建立“三+N”工作机制化解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实施意见》,建立依托“三+N”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检警协作、检法配合、检调对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在治罪和治理并重理念引导下,全面做实以“我管”促“都管”,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共同参与的“大合唱”,汇聚矛盾化解合力。

二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切实以新理念引导履职办案,将检察履职融入区域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各维度,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断标准,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把人民至上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进一步做优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举措。加强犯罪态势分析研判,系统性提出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助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自2022年以来,在“三+N”新模式探索过程中,该院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8件,均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以“三+N”工作模式为抓手,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监督质效,以办精品案、典型案为抓手,促进履职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持续推进送法进基层等活动,2023年以来已开展普法活动17场次,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四是构建检察业务数据运用新格局。该院运用已有的智慧检察产品,分析研判业务数据,助力监督,辅助检察决策,探索建设轻微刑事案件库,设定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在此基础上逐步搭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对轻罪类案探索数字监督建模,以数字检察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探索“三+N”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新模式。